根据《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综〔2018〕72号)的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使用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财政票据式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现公告如下: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机打),式样如下: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式样如下: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