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2 商标新闻 25
在2019年的最后两天,小米公司遇到一件糟心事。
12月3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杭州联安安防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联安公司)、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认定小米公司构成侵权,需承担1200万元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杭州联安维权合理开支10.38万元,共计1210.38万元。
据了解,本次案件涉案商标是联安公司在2011年10月申请的第10054096号“MIKA米家”商标,被核定使用在第9类的“网络通讯设备,摄像机,录像机,扬声器音箱,扩音器喇叭,电线,防盗报警器,报警器,声音警报器”等商品上,注册有效期限自201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6日。
小米的粉丝应该熟悉,小米公司在2016年3月份发布生态链品牌——MIJIA米家,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在产品的宣传方面,小米公司就用到了“米家”、“MIJIA”以及“MIJIA米家”等商标。
据小米公司称,其自2014年8月开始对“米家”商标进行布局,并且从2015年5月开始,小米针对“MIJIA”、圆形及组合还进行了全类别的申请。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关商标,近140件“MIJIA”相关商标,覆盖众多品类。
但是由于“MIJIA米家”和涉案商标“MIKA米家”看起来十分近似,且小米公司也销售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因而法院认定两商标构成近似,小米公司的大规模使用可能让消费者误认为联安公司的商品来源于小米,即产生反向混淆。
在时间点上,联安公司注册商标的时间早于小米公司“MIJIA米家”品牌的推出时间,所以不存在抢注或恶意注册。综上,法院考虑了被控侵权商品的利润率以及侵权行为对利润的贡献率,认为小米的利润率不低于30%,最终确定了1200万元的赔偿金额。
对此结果,小米公司声明,首先对消费者承诺,小米“米家”商标所保证的绝大部分权益均与诉讼无关,不影响小米对“米家”商标的使用;其次,小米提出本次诉讼结果仅为一审判决,还将提起上诉,双方的商标争议仍有待解决。最后,小米对于赔偿金额也存在异议。
目前来看,小米将积极上诉,结局是否会有反转呢?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