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16 商标新闻 16
9月16日,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广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翁曼珊于9月14日变更为张明明。此外,翁曼珊退出了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职位,由张明明接替,对于这位张明明暂时无法查询到更多身份。
据了解,恒驰新能源汽车诞生于2019年8月28日,并于2020年8月3日发布了首批六款车型,涵盖了从A级到D级的各个级别,以及轿车、轿跑、SUV、MPV、跨界车等全系列车型,实现了产品线的全覆盖。
最近,关于广州恒大的话题频频出现在公众面前。在接受国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约谈后,恒大集团似乎已经到了“壮士断腕”的地步,打算出售一些资产。随后,官方表示,在引进战略股东的过程中,它只与小米集团进行了初步交流,但没有进行深入谈判。
由上可知,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法人由翁曼珊变更为张明明,那么,法人变更商标需要变更吗?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公司法人变更商标一般不需要变更。因为商标是公司名义申请的,所有人是公司,法人变更,不影响商标所有人。所以,这种情况商标不需要转让或者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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